姓名: | 王荣利 | |
领域: | 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 领导艺术 | |
地点: | 广东 深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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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贪腐案均突破千万 七大特点透析企业家犯罪现象 2012年02月22日 10:17:53
中国有多少家企业?有多少名企业家?可能难以有一个准确数字,但《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足以警醒我们:如何让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家如何远离犯罪? 《2011年度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由律师王荣利于近日发布。这是他继2009年、2010年之后连续第三年追踪和研究中国企业家犯罪问题的调查成果。该报告共收录企业家犯罪案件202件。 国企贪腐案均突破千万 王荣利告诉记者,202件案件信息均来自2011年度媒体报道,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绝大多数为真实姓名,个别使用了化名,基本上反映了2011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案件的情况。202件中有3件案件嫌疑人在逃,其余199件分别处于被“双规”或司法机关办理阶段,部分案件已审理结案。199件中,至少有79件是2人以上共同犯罪,约占案件总数的39.7%,共涉及嫌疑人1266人,平均每件涉案16人。 王荣利将199件案件的犯罪人员构成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下称“国企企业家”)犯罪或涉嫌犯罪的,有88件;另一类是民营企业家包括民营企业管理人员犯罪或者涉嫌犯罪的,有111件。能够查明年龄的49位国企企业家2011年平均年龄为52.59岁,年龄最大的是今年72岁的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最小的是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许春茂,今年37岁。 在76件基本确定罪名的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受贿罪45件、贪污罪24件、挪用公款罪11件、行贿罪7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5件、职务侵占罪5件、挪用资金罪3件等。 在59件初步查明或判决确认的存在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贪腐案件中,涉及的贪腐金额总额高达19.9亿多元,每案平均高达3380万余元。这其中仅光明集团创始人、前董事长冯永明一案涉案金额就高达7.9亿元。 在13件挪用公款和挪用资金案件中,共涉及挪用11亿多元,平均每件8473万余元;在7件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件中,共计行贿1753万元;在3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中,共非法获利1.22亿元。在已经判决的56件中,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14人,判决无期徒刑的有6人,其余为有期徒刑。 在88件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件中,至少有20位企业家获过国家给予的各种荣誉,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原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曾获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 民营企业家诈骗和“涉黑”案格外突出 王荣利介绍,199件企业家犯罪案件中,主体为民营企业家的有111件,所占比例为55.8%,“其中至少有一半是资产或者涉案金额超过亿元的富豪级企业家或者民营老板”。在能查明年龄的66位民营企业家中,去年平均年龄为44.7岁,年龄最大的是64岁的香港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前主席、中国环保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陈达志,年龄最小的是24岁的北京“天上人间”夜总会歌舞厅营业部副总经理孙立霞。 在初步确定或者判决已确定犯罪罪名的109件中,“涉黑”案件占17件;其他案件92件,涉及各类诈骗犯罪41件,包括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诈骗罪等;涉及违反经营管理类犯罪22件,各类行贿罪18件;涉及暴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15件,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等;还包括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犯罪、妨碍司法犯罪等。 在已作出判决的56件中,“涉黑”的有11件,涉案人员243人,平均每案涉及22.1人;涉及各类诈骗犯罪15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件、各类行贿犯罪7件。 这56件中,除去执行死刑的2件外,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4人,判处无期徒刑的有11人,其余为有期徒刑。2011年被执行死刑的两位企业家都是民营企业家,一个是黑龙江信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襄,另一个是重庆的王紫绮。 “111位涉案的民营企业家中至少有25人曾获得各种各样的荣誉或‘头衔’,充满了光环。”王荣利举例说,如获得“中国地产十大企业家”的北京豪宅项目棕榈泉开发商曾伟、获“中国优秀企业”称号的安徽亳州兴邦公司前法定代表人吴尚澧、获东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的广州市真功夫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蔡达标、获得“中国十大公益成就奖”的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李兴华等。 七大特点透析企业家犯罪现象 王荣利分析发现,企业家犯罪现象特点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团伙犯罪极为突出。199件中至少有79件都是2人以上的共同犯罪,约占总案数的四成,共涉及犯罪嫌疑人1266位,平均每件涉案16余人。 二是“涉黑”案件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类诈骗犯罪所占比例大幅上升。王荣利调查撰写的《2010年度企业家犯罪报告》中的“涉黑”案件有23件,2011年度为17件;2010度企业家各类诈骗犯罪案19件,2011年度高达41件。另外,涉及证券市场的案件明显增加,有4件。 三是知名企业家犯罪数量下降。近十年来几乎每年都有知名企业家落马失足,如顾雏军、田文华、黄光裕、周小弟等,2011年虽然也有声名显赫的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广东健力宝集团前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经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春江、光明集团前董事长冯永明等在列,但2011年本年度落马的著名企业家鲜有所见。 四是国企企业家腐败金额大幅度增加,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数量在增加,没有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2010年国企企业家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有7人,2011年上升到14人。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2/22/c_122737950.htm
五是已经判决的案件绝大多数是过去两三年内发案的大要案,2011年发案的很少作出判决。在199件中,约有41件是在2011年度发案的,其余都是在2010年年底以前发案的。在已经作出判决的110件中,约有10件是2011年发案的,如河南“瘦肉精”案。 六是有数位企业家在公安部开展的“清网行动”中落马。如2011年10月,沈阳警方抓获一名身家过亿的逃犯,系诈骗国企巨款后失踪,又东山再起成为亿万富翁;福建一位开了多家美容美发店身家近亿的富豪王某,原是一位杀人逃犯;在北京拥有市值数千万公司的李建高因儿子在网上炫富露出破绽被抓,经查其14年前骗取贷款250万元后“潜伏”。 七是打击犯罪的国际化协作加强。首先是追逃外逃的犯罪嫌疑人取得重大成果。外逃加拿大12年的赖昌星被大遣返回国,还有其他案件逃到国外的犯罪人员或被国外遣返或被引渡回国。其次是外逃贪官虽未被引渡回国仍在外国受到法律追究,如外逃到澳大利亚的原南海市置业公司经理李继祥被以洗钱罪和利用犯罪收益罪判决入狱26年,其转移至澳的4000万元财产已有近3000万元收缴至国内。第三是外逃犯罪嫌疑人回国后被依法审判。如浙江之俊控股集团原法定代表人何志军在马来西亚被抓获,被以贷款诈骗罪等判处无期徒刑;东方航空驻韩国办事处总经理黄舒生在韩国涉嫌贪污、受贿被韩拘留。 谈到为什么关注企业家犯罪的问题时,王荣利说,“企业家犯罪不仅仅是个人和企业的损失,也是社会的损失。一个健康的社会应该有更多健康的企业。” 中国公司法务研究***人 民间反腐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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